【“三有”争创进行时】办小案 暖民心 陕西铁检机关办理首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民事支持起诉案
检察官到老人家中走访调查
检察官在对老人的申请认真审查后迅速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经走访调查,了解到老人没有退休金,只有每月460元的高龄补贴,平时在住处附近捡拾废品。2021年10月,其在走路时被汽车撞倒造成右手两处骨折,经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动车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此次交通事故给老人造成了身体损伤和经济损失,其与肇事方多次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均未达成一致。
2022年3月17日,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对本案是否应当支持起诉举行了简易公开听证会。因西安新一轮疫情尚未结束,办案检察官、听证员和老人的近亲属通过“腾讯会议”系统,以“云听证”的方式开展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就本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进行了说明。随后,老人的近亲属阐述了老人无法独自提起诉讼的困难,请求检察机关对该案予以支持起诉。
听证员最后表示,本案事实清楚,当事人年事已高,存在经济困难、法律知识欠缺的现实状况,符合民事支持起诉的条件,完全同意检察机关对本案予以支持起诉。
听证会后,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之规定和听证员的意见作出支持起诉决定。
检察官帮助老人的近亲属到法院提起诉讼
2022年3月18日,老人的近亲属来到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就本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提起诉讼。法院经审查后当场予以立案,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向法院递交了支持起诉书。
这起支持起诉案件,是陕西铁检机关办理的首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民事支持起诉案。下一步,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将继续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协调双方和解、派员出席庭审等方式为老人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来源: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
文字:夏培
摄影:张磊 范宁 文毅天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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